据《上海证券报》从券商处了解到,中证协日前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徵求意见稿)》向行业徵求意见。据指此举主要是为防范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市场操纵、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徵求意见稿要求证券公司人员管理和行为管理全覆盖,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不但包括从事证券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还包括因履行工作职责而知悉公司证券业务相关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等情况的其他董事、监事,从事党务工作、辅助支持业务、综合管理业务的相关人员,并对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和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工作人员管理作出相应规定。
徵求意见同时要求有效覆盖投资申报、登记、审查监测、核查、处置、惩戒、报告及检查等全部流程和各个环节,做到投资行为管理全覆盖。(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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