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联交所表示,对中国健康科技集团(01069)(前称中国宝沙发展控股)两前董事采纪律行动,向以下两人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包括中国健康科技前执行董事王岳;及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田光梅。认为,王及田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
王及田在联交所对二人的一项调查中未有给予合作,调查涉及二人於(i)2015年至2019年间从事公司借贷业务及╱或(ii)2018年促使该公司出售若干附属公司一事中,未有履行董事职责。
根据联交所获得的证据,王岳(该公司当时的借贷业务负责人)前後批准该公司授出及╱或延长八笔涉及本金额合共1.383亿港元的贷款,事前却没有进行足够的尽职审查、风险分析及信贷评估,亦未有妥善评估及监察相关抵押资产是否充足。部分贷款人为王岳家人,但无证据显示王有就此申报。该公司2019年全年业绩中就应收贷款作出了约86%的减值。
王及田亦被发现曾於2018年该公司出售若干附属时,促使该公司在无担保及免息的基础上允许将买方支付代价9300万元人民币的限期押後到出售事项完成後数月。买方最後并未支付任何代价,导致该公司2019年全年业绩录得9300万元人民币的全额减值。概无证据显示王或田於出售事项前有对买方进行任何尽职审查或信贷评估。
王及田对联交所的调查明显知情,但在卸任该公司董事後就没有回应联交所的调查及提醒信函。
董事须在联交所的调查及任何相关纪律行动中给予合作,即使届时其已不在任。任何不合作或不回应均会被视为严重不当行为,可能会导致最严重的纪律制裁。董事在作出有关使用发行人资金提供贷款的决定时,必须以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包括确保公司有足够的措施管理其授出贷款的相关风险。董事本身如涉及任何利益冲突,亦必须申报及妥为管理。
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汇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