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丨同仁堂(600085.SH) +0.380 (+1.035%) 公佈,“同仁堂”商標、字號為同仁堂集團所有,為充分維護各方利益,合理保護國有資產價值,同時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續穩定生產經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仁堂科技、同仁堂商業擬與同仁堂集團分別簽訂《品牌許可框架協議》,協議期限為三年,約定公司、同仁堂科技、同仁堂商業及下屬使用“同仁堂”品牌的企業(以下簡稱成員單位)向同仁堂集團支付使用“同仁堂”品牌費用相關事宜。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