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陽煤化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收到山東省平原縣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法院已受理平原縣財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對平原化工的破產清算申請。2025年1月6日,平原財金以平原化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提出申請。法院認為平原化工資不抵債,具備破產原因,裁定受理該申請。平原化工的破產清算不會影響陽煤化工的現有生產經營業務,且平原化工將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公司將根據破產清算執行結果和會計師審計對其影響進行相應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