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南京熊貓電子(00553)表示,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南京熊貓電子、夏德傳、胡回春、胡籌軍採取出具警示函措的沐定》,經查,公司於2024年1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與實際業績產生較大差異,且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盈虧性質發生變化,資訊披露不準確。當局決定對相關方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南京熊貓指,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將嚴格按照江蘇證監局的要求,深刻反思並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規範意識和履職能力,依法依規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並在規定期限內向江蘇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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