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丨*ST海華(600243.SH) 0.000 (0.000%) 公佈,本次權益變動為青海溢峯科技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溢峯科技”)、李鬆強、王封分別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8,000,000股、21,942,500股、3,291,375股,合計43,233,87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9.85%)轉讓給朗寧宜和;王封將其所持9,874,12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2.25%)對應的表決權委託給朗寧宜和行使;朗寧宜和通過收購宿遷十樣錦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十樣錦”)所持溢峯科技70%的股權取得溢峯科技的控制權,從而控制青海重機,進而能夠支配青海重機通過直接持股(上市公司19,200股股份)、接受表決權委託(欣世置業持有的上市公司18,000,000股股份)的方式享有上市公司4.11%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同時,於世光和王封簽署了《一致行動人協議之解除協議》,《一致行動人協議》解除後,雙方不再受《一致行動人協議》的約束,亦不再享受該協議約定的權利或承擔該協議約定的任何義務,雙方在對上市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及其他一切決策事宜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動關係。結合上述的股份協議轉讓及相關安排,朗寧宜和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85%的股份,通過收購溢峯科技以及表決權委託等協議安排能夠控制上市公司6.36%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合計擁有上市公司16.21%股份對應的表決權。
朗寧能源系朗寧宜和的普通合夥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直接持有朗寧宜和40.00%的出資額,負責朗寧宜和的日常經營管理,對外代表朗寧宜和。祝鎵陽、佔舜迪、張棟分別持有朗寧能源40%、30%、30%的股權,合計持有朗寧能源100%的股權。2025年10月17日,祝鎵陽、佔舜迪、張棟簽署了《關於青海華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協議》(簡稱“《一致行動協議》”),約定在處理有關上市公司的決策事項時均採取一致行動,並就採取一致行動的方式、決策事項的涵蓋範圍、協議有效期以及發生意見分歧或糾紛時的解決機制等事項進行了約定。綜上,朗寧宜和的實際控制人為祝鎵陽、佔舜迪、張棟,三人共同控制朗寧宜和。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由青海重型機牀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朗寧宜和(杭州)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為祝鎵陽、佔舜迪、張棟。
本次收購需支付現金對價34,957.19萬元,目前已到賬資金30,026萬元,均由合夥人直接出資;其中由實際控制人祝鎵陽、張棟、佔舜迪以自有資金出資24,026萬元,朗寧宜和合夥人南京恆運新能源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出資6,000萬元,剩餘部分仍由朗寧宜和以自有或自籌資金出資。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