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香港會計及財務彙報局就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以及其兩名前合夥人兼註冊負責人張肇昌及周世強在羅兵咸永道就以下綜合財務報表所進行審計中涉及的失當行為,對其作出處分。香港會財局:公開譴責羅兵咸永道、張肇昌及周世強;處以合共3.1億港元罰款,包括向羅兵咸永道處以3億港元罰款,以及向張先生及周先生各處以5000萬港元罰款;對羅兵咸永道施加即時執業限制,禁止其六個月內(由會財局命令生效當日起計)就任何公眾利益實體項目承接新客户、或為新客户執行該等項目、或為新客户出具相關報告;及指示羅兵咸永道於十二個月的期間內,至少每隔三個月就其補救措施向會財局彙報最新進展及提供報告,及安排額外培訓,以確保已落實能有效應對會財局於本案中發現的監管關注事項的補救措施。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